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FUN乐天使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1-07-07 点击数:

关于组织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初级评审委员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高级评审委员会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

1. 事业单位须是管理岗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参加政工业务考试,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参加。

2.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具备《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规定的管理岗位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许参加考试。

3. 事业单位初次参加政工专业评审的人员,按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7条规定执行。

4. 企业参评人员,按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政工业务考试

1. 试卷分类。试卷分为高级试卷和中级试卷两类。

2. 组织报名。7月2日至7月12日,由各政工职评办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本辖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申报高级、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报名。省国资委系统政工业务考试由省国资委统一组织。省属高校按照属地原则就近报名考试。

3. 组织考试。7月24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由各政工职评办组织政工业务考试,全市统一设置考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场准备工作,每30人为一标准考场,每考场最多安排30名考生,监考人员不少于4人。省政工职评办统一将密封的试卷提前一天送达各考点。

4. 考试题型。分为“简述题”和“思考论述题”两种题型,由考生结合学习工作实际回答。

三、2021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名额

2021年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按2014年省人社厅下达的名额办理。

四、合格证有效期限

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考试成绩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五、有关费用

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及评审工作所需费用,由各政工职评办承担。

六、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2021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3份)、2021年度承德市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人员信息表(1份)

1. 7月12日前,请各地各单位将、报送至市政工职评办(电子版报送邮箱:cdszyh@163.com),相关电子表格可到承德政工群(QQ:336578106)下载。

2. 准考证在报名截至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微信群“承德思想政治工作群”和QQ“承德政工群”。

3. 联系人:孙艳,电话:2022549,13831418662。

承德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

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关于组织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4bafe48ed7eaf2fb8a16ab619fb48353.pdf (3.09 MB)

2021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pdf

0b8a82dc04685de738a36d240c7865d7.pdf (320.6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