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2010级中专学生、2008级“3+2”专业学生、2010级专科各专业学生领取毕业证的通知
2009级、2010级中专学生、2008级“3+2”专业学生、2010级专科各专业学生,请于2013年7月13—14日两天内携带本人学生证到自己辅导员或班主任处领取毕业证书,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时须上交本人学生证,由学院招生办统一集中销毁,特此通知。
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