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校升格为高职院校,教师系列职称必须由中专系列转评为高校系列。2011年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严格考评审核,我院吕瑞芳等十三名同志通过评审取得了高等学校副教授高级职称。具体名单如下:
吕瑞芳、马秀芬、夏 青、焦淑琴、于海红、闫文翠、李树东、杨 莉、陆翠华、李 敏、刘志明、陶淑霞、秦博文(组织人事处)